近日,國務院討論通過了《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並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部署建立完整、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係。《條例》指出,目前,我國廢舊商品回收體係還不完善,不僅影響廢物利用,且極易造成環境汙染,建立先進的回收、運輸、處理、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係已刻不容緩,並被寫入“十二五”規劃。
有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668座城市年人均產固體生活垃圾440公斤,每年總量高達1.6億多噸,且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長。中國曆年來垃圾的堆存量已高達60億噸,全國已有2/3的城市處於垃圾的重重包圍之中。垃圾圍城已成為我國城市發展的一大“頑疾”,更是城市健康肌體的一顆“毒瘤”。解決垃圾圍城這個日益嚴峻的問題,促使城市健康發展已勢在必行。
不容樂觀的是,我國目前垃圾處置層次還較低,且存在造成二次汙染的危險。填埋和焚燒是目前垃圾處理的主要方式,我國城市垃圾80%以上是采用填埋處理,焚燒則占15%。這必然要帶來垃圾汙染、資源浪費和垃圾處理場地緊張等問題。
俗語說“城市垃圾是放錯位置的資源”,垃圾中資源的有效成分在70%以上。若從源頭上將垃圾分類投放,並通過分類的清運和回收使用使之重新變成資源,讓再生資源成為資源循環的新起點,則既可以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又可以減少環境汙染。這無疑是垃圾問題最好的解決途徑。
然而,就我國垃圾處理的分類標準和實踐而言,其所麵臨的問題還很多。
“四分法”是否妥當?
垃圾分類(Refuse sorting),是將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類法將其分開,並最終投放到合理場所的行為。顯然,垃圾分類首先要確定明確的分類標準。從國內外各城市對生活垃圾分類的方法來看,大都是根據垃圾的成分構成、產生量,結合本地垃圾的資源利用和處理方式來進行分類。如德國一般分為紙、玻璃、金屬、塑料等;澳大利亞一般分為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日本一般分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等等。
當前,我國城市垃圾分類方法多采用四分法,即廚餘垃圾,含剩飯剩菜、菜邊菜葉、瓜皮果殼、茶葉渣、植物殘葉等;可回收物,含金屬、玻璃、紙張、塑料、橡膠、織物等;有害垃圾,含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舊小家電、廢墨盒、廢硒鼓、油漆桶、過期藥品等;其他垃圾,含被汙染的紙張、塑料、灰塵、瓦塊等。
四分法是否妥當呢?廣州市分類得環境管理有限公司的創始人楊靜山認為,這種四分法分類標準太高了。從市民的角度看,實踐家庭垃圾分類者主要是老人和小孩,對於他們來說垃圾分類的標準越簡單越好。垃圾分類標準在起步階段就應該通俗易懂,市民參與率才能有保證。再者,居民家中的有害物質很少,沒有必要單獨分一個垃圾桶出來,容易誤導市民把非有害的垃圾也放進了有害垃圾桶。
楊靜山自創的垃圾分類標準就相對簡單:有害單獨放、食品先分開、其他歸一類。讓市民把有害的垃圾拿出來,其他垃圾采用兩分法,分為食品垃圾和非食品垃圾。同時,向市民灌輸這樣的觀念:有害的交給專門部門統一處理,有用的變成錢給群眾、環衛工人。目前,這種分類方法已經在廣州市東湖街道多個社區推廣。有報道稱,這種分類方法推廣以來,東湖街的垃圾減排量已超過八成。
為什麽將廣州生活垃圾分為食品和非食品兩類?楊靜山認為,一個城市的垃圾分類應該跟文化背景和市民素質發展結合起來。所謂“食在廣州”,廣州人都很講究吃,這是廣州特色文化。以食品作為分類標準對於廣州市民來說簡單明了,更容易調動市民的參與。對於這樣分類的好處,楊靜山解釋說,在居民的垃圾中,55%都是食品垃圾,其他垃圾則占45%。市民討厭垃圾,主要是因為垃圾的臭味,但若把食品垃圾和非食品垃圾分開,剩下的就不怎麽臭了,也比較容易分揀。
“食品垃圾不進填埋場,它應該作為一種生化能源!”楊靜山總結說。把食品垃圾從垃圾中分出來之後,剩餘的垃圾該填埋的填埋,該焚燒的焚燒,焚燒的可燃值也會增高,燃燒殘渣會減少,這對於整個垃圾處理都是有好處的。至於食品回收之後的處理,楊靜山介紹說食品垃圾回收處理的產業鏈很長。食品垃圾分類處理後,可以發酵成有機肥料,有機肥料則可以用於農作物的種植。
此外,楊靜山還主張不同單位的垃圾,先采用數量分析的方法,分析垃圾成分,再製定相應的分類標準,不能一刀切。例如,他針對家庭和學校設置了不同的垃圾分類模式,家庭按食品垃圾和非食品垃圾分開,學校按紙類垃圾和非紙類垃圾分開。沒有因地製宜的垃圾分類回收工作執行標準,單純地執行國標或各種標準混用,都會阻礙其發展。
垃圾分類試點不甚理想
據了解,垃圾分類在我國畢竟還屬於新生事物,大多數城市的垃圾分類還停留在試點階段,並且試點效果並不理想。垃圾箱裏仍是“一鍋燴”,人們往往是怎樣順手就怎麽扔,很少有人分類投放,甚至有個別人把垃圾就放在垃圾箱外麵。而部分負責轉運垃圾的清潔工,也是把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的垃圾一股腦兒倒進垃圾轉運車,根本沒有進行分類收集。
我國城市垃圾分類控製不嚴格,極大地影響了垃圾回收利用和無害化的處理。含有大量有機物和水分的廚餘垃圾導致填埋、焚燒作業難度大、效率低。同時,廚餘垃圾產生的滲瀝液、沼氣處理水平低,嚴重汙染周邊環境。再加上由於缺乏垃圾分類、有機垃圾回收再利用等意識,導致許多垃圾處理設施超負荷運行。
據相關試點城市的環衛部門介紹,到目前為止,垃圾分類的試點效果不盡如人意,原因是多方麵的。首先,市民垃圾分類的意識不夠強,垃圾任意放、隨手扔,要改變這種習慣並非一朝一夕之功;其次,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產業鏈不完善,缺少與垃圾分類相關的專業市場及配套設施,分類垃圾的後續處理設施、設備不完善,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如塑料等在處理中缺少下遊產業;再次,政府的引導和監督工作力度還不夠,在我國的很多城市,垃圾填埋場是由環境保護部門建設的,但具體的城市垃圾的處理卻由城建局的環衛部門來管理,該如何協調和理順兩個與環境管理有關的職能部門間的監督與協作關係,保證垃圾分類工作的具體實施,這些都亟待思考與解決的問題。
政府主導還是企業主導?
有媒體報道指出,垃圾圍城固然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但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於政府的責任缺失。政府責任缺失表現在焚燒垃圾沒有真正做到無害化處理;垃圾分類的宣傳力度不夠,且管理上存在鬆懈和隨意;在行政力量有限的情況下,但沒有做好政策引導,也沒有製定具體可行的方案,讓企業可以有路可循。
廣州市委書記張廣寧於2009年談及加快推進建立適合廣州市特點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體係時,即提出了要盡快建立以機團單位、企業、居民小區和學校為單元,政府倡導、公眾參與、企業運作的管理模式,要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規範回收企業運作,形成更加全麵深入和規範管理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網絡體係。政府要製定優惠政策措施,對回收企業給予大力扶持,形成完整的垃圾收集、利用產業鏈條;回收企業要創新回收方式,方便市民分類投放垃圾。
無獨有偶,福建省政府日前也下發相關文件提出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在垃圾處理場建設、環衛清掃保潔等領域優先推行產業化和市場化運作。同時,嚴格執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稅收優惠政策,積極培育生活垃圾資源化回收企業,鼓勵企業參與廢品回收,並享受國家、省循環經濟的相關優惠政策。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會議也對建立廢舊商品回收體係作出了部署,一要完善回收處理網絡。建設、改造標準化居民廢舊商品回收網點,暢通生產企業回收大宗廢舊商品和邊角餘料渠道。二要強化科技支撐。加強廢舊商品回收、分揀和處理技術攻關,提高裝備水平。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借鑒管理經驗,引進先進技術。三要培育大型廢舊商品回收企業,促進廢舊商品回收、分揀和處理集約化、規模化發展。四要加強對回收企業站點、回收加工經營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監管,依法查處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廢舊商品回收各環節的汙染防治,杜絕二次汙染。五要明確政府部門和生產、流通企業及使用者責任,修訂完善相關製度標準,加快將廢舊商品回收處理納入法製化軌道。六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倡導環保健康、循環利用的生產生活方式。
曆來由政府主導的垃圾分類事業,逐漸開始整合社會資源,走向市場化運作。這和分類得環境管理有限公司楊靜山的觀點是一致的,他認為垃圾分類應該引入市場機製,由政府出台指導性的意見,起監管作用。“分類需要投入,回收處理還需要投入,這個投入誰來做,不是環衛部門一個部門能回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