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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案例

由手機實名製想到的

發布時間:2010-11-08

 

文/特約記者 趙今朝

                                        

  20世紀50年代末,計算機網絡的出現和逐步普及,使信息對整個社會的影響逐步提高到一種絕對重要的地位。信息量、信息傳播的速度、信息處理的速度以及應用信息的程度等都以幾何級數的方式增長,人類進入了信息時代。我國是從1984年開始逐步步入信息時代,比歐美國家晚了15年左右。信息時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滲透到cq9电子平台生活的方方麵麵,給cq9电子平台的生活提速之外更提供了諸多的方便,就在cq9电子平台盡情地享受著這份“快”的同時,一個潛在的問題逐漸浮出水麵——信息安全問題,特別是涉及國家、企業或者個人的重要信息。

  電腦和手機的普及是這個時代最富有代表性的物品,其中手機用戶的飛速增長更是引人注目。統計數據表明,2009年底我國移動電話用戶突破7.4億。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傳出消息,工信部預計今年全年通信業務總量增長14%,業務收入增長5%,電話用戶數達到10.6億。也就是說,到2010年底,我國的手機普及率將高達約85%。

 

手機實名製的由來

  2010年9月1日,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手機實名製塵埃落定。從這一天開始,用戶購買手機卡必須提供真實的身份證明。根據工信部的相關文件,手機實名製將分兩個階段進行:從9月1日起對新增電話用戶進行實名登記;待相關法規出台後,用3年時間做好老用戶的補登記工作。表麵上看,這是一件小事,然而,其深遠的影響還沒有顯現出來。因為,這是一個信息時代,尤其是3G 的到來真正實現了人類的一個夢想:世界盡在“掌”握之中,人們越來越離不開手機。正因為手機與人的密切程度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手機實名製才顯得格外重要,無論對用戶還是管理者來說都如此。

  實行手機實名製,最直接的目的是可以有效預防手機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目前我國已經出現盜竊、搶劫、造假、詐騙、走私、敲詐勒索等各種類型的手機犯罪行為。還有五花八門的垃圾短信:一是欺詐型短信,多想騙取用戶的錢財,如中獎信息;二是非法廣告短信,如出售走私車、麻醉槍之類;三是騷擾型短信,多為一些無聊的惡作劇;四是色情類短信;五是房地產推銷短信;六是金融保險業推銷短信;七是零售業推銷短信;八是短信業務提供商違規群發,誤導用戶訂製短信業務。

  各類垃圾短信和手機違法犯罪行為之所以猖獗,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使用非實名的預付費手機,涉及手機違法犯罪時,難以追查犯罪分子的真實麵目。而實名登記後,用戶入網或辦理業務時要留真實身份,這樣可保證在信息傳播的各環節通過辨別用戶,使信息發布者、傳播者、使用者及最終用戶能夠獲得身份驗證,有效劃分信息內容權責。此外,手機實名登記之後,用戶一旦發生手機遺失,號碼、手機費用等都可以比較容易地追回,還可以通過遠程技術手段鎖定手機,避免手機中重要信息的泄露。

      

個人信息安全是核心問題

  個人信息保護是近五年來手機實名製利弊之爭的核心:實現手機實名製之後,個人信息會不會被第三方非法獲取,用以謀利?誰來監管保存用戶信息的相關單位?尤其是山東移動倒賣用戶信息事件被曝光後,社會公眾對此更是心存忌憚。手機實名製所帶給公眾的諸如減少垃圾短信騷擾之類的好處,是否足夠補償公眾可能會為之付出的諸如隱私泄露之類的代價。

  近兩年的央視“3·15晚會”連續曝光了公眾個人信息被非法買賣的黑幕,電信運營商在其中扮演了相當不光彩的角色,是直接的參與者和牟利者,而且在第一年曝光之後,第二年照舊如是,甚至變本加厲。這充分說明,監管部門對公眾個人信息保護存在監管乏力和長期缺位的問題。如果監管部門根本不能保護好公眾的個人信息隱私,卻嚴格要求公眾必須無條件接受手機實名登記,則無論在道德上還是法理上顯然都是說不過去的。

  根據工信部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最新統計,今年上半年,用戶對垃圾短信的舉報達26萬件次。我國手機用戶每周平均收到短信43.4條,其中垃圾短信12條,占比27.6%;74.54%的用戶收到過欺詐類短信;近2/3的用戶收到過房地產業推銷短信和違法出售票證類短信。實行手機實名製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但有一個問題不能回避,那就是個人信息的保護。公民有權要求對包括手機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進行保密,也有權要求因為職務關係接觸這些信息的人為其保密。因此,在實行手機實名製的過程中,應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保障公民手機的隱私不被泄露。

      

兩點建議

  為了解決手機實名製中個人信息的保護問題,首先建議我國盡快出台《個人信息保護法》,強化各種侵害個人信息行為的法律責任,構建侵害個人信息行為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責任體係,明確個人信息的正當處理程序以及行政複議、司法訴訟等救濟程序,對電信運營商、網絡服務商、網上銀行、第三方服務機構嚴格監管,通過法律保護公民身份信息的安全和管理秩序。實行手機實名製之後,公眾實名登記的信息,在何種情況下可以依據怎樣的程序被什麽樣的機構查詢使用,必須得到明確。製定一部嚴格保護個人信息的法規,是製定手機實名製法規的基石。

  其次,把手機實名製納入到社會整體的信用體係中。在這個體係中,如果有人欠費不交、傳播色情、詐騙了,可能他就不能辦銀行的信用卡,不能乘坐飛機、不能貸款買房等等。把手機實名製問題,提升到整個社會信用層麵,用一個隱形的“緊箍咒”約束人們在信息時代中的行為,更使得不法分子一旦犯罪將觸及法律和道德信用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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